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研究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考核需要,推动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家科技部于2008年8月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基2008-539号)中颁布的修订版《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及实验室运行现状,制定“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科研队伍,结合学校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对不同年龄及职称的科研人员制订专门的管理考核制度。
第三条:实验室固定人员的确定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根据阶段考核指标,每年度调整一次固定人员名单。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实验室固定人员采用人数固定、人员动态的管理模式,按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惯例,人数维持在60人左右,华东校区维持在25人左右。
第五条:实验室固定人员候选人来自化学化工学院和石油工程学院等与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人员。
第六条:实验室固定人员候选人须在其发表的论文中标注“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或“State Key Laboratory of Heavy Oil Processing”为第一完成单位。
第七条: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长期固定人员
2.动态固定人员
3.第二研究梯队
第八条:实验室长期固定人员是在实验室相关研究方向取得卓越成就的研究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2.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3.“973”首席科学家;
4.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5.“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6.“新世纪优秀人才” 入选者
7.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8.Nature/Science 论文发表者
第九条:动态固定人员从实验室固定人员候选人中产生,根据年度考核成绩(详见第十三条),候选人成绩排名前25位者进入实验室年度固定人员名单。
第十条:组织优秀年轻教师组成第二研究梯队,第二研究梯队由35岁以下的实验室固定人员候选人自愿报名申请,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定、实验室主任审核选拔,在每年年初(三月份)产生。进入第二研究梯队的基本条件为:
1.基础研究教授;
2.校拔尖人才;
3.在AIChE 或J of C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者;
4.发表英文论文较多的副高级职称者。
第十一条:第二研究梯队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接受考核,人数不超过固定研究人员总数的30%。每年不大于3学分的教学任务,在学校统一晋升职称政策之外,可按独立的“职称晋升体系”晋升职称(详见第十四条)和独立的“岗位业绩考核体系”接受考核(详见第十五条),考核不合格者自动退出第二研究梯队。副高职以上职称者可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
第三章 考核机制
第十二条:长期固定人员根据“第八条”要求条件进入实验室固定人员名单,实验室不再对长期固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三条:动态性固定人员是全部候选人中排名前25位者,考核办法为根据研究成果记分,从2007年1月1日为起始,三年累加积分,滚动计算。记分办法如下:
1.在JACS 或 Angew 杂志上发表论文,200分;
2.在影响因子6.0以上杂志(包括AIChE J和Journal of Catalysis)发表论文,50分;
3.在2区期刊中影响因子3.0以上杂志(包括Chem. Eng. Sci.和IEC Research)上发表论文,20分;
4.在影响因子1.0以上杂志上发表论文,5分;
5.发表论文在考核政策有效期限内引用8次以上,5分;
6.学校资助出版的中文专著,10分;
7.出版英文专著,20分;
8.国际授权发明专利,20分;
9.省部级一等奖推荐国家奖申报(排名前三),50分。
第十四条:第二研究梯队人员独立的“职称晋升体系”为:
1.走“教授”系列;
2.不限制年度指标;
3.评定时间按学校统一安排。
晋升副教授条件:
从2010年1月1日起达下列条件之一(新进人员从进校之日起):
1. 影响因子≥6.0或AIChE J.或Journal of Catalysis论文2篇
2.影响因子≥6.0或AIChE J.或Journal of Catalysis论文1篇,且2区期刊中IF 3.0以上论文(包括Chem. Eng. Sci.,IECR)2 篇。
晋升正教授条件:
从2009年1月1日起达下列条件之一者(新进人员从进校之日起):
1.JACS或Angew 论文1篇;
2.影响因子≥6.0 或 AIChE J.或Journal of Catalysis论文3篇;
3.影响因子≥6.0 或 AIChE J. 或Journal of Catalysis论文2篇,且2区期刊中IF 3.0以上论文(包括Chem. Eng. Sci.或IEC Research)2 篇。
4.获省部级一等奖并被推荐申报国家奖(排名前三)。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晋升正教授:
1.Nature或Science 论文1 篇;
2.JACS或Angew 论文2 篇;
3.获得国家三大奖一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完成单位,排名前二)。
第十五条:第二研究梯队人员独立的“岗位业绩考核体系”为:
1.正教授3年内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在2区发表论文5 篇
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在1区发表论文2 篇
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二)
学校资助专著1本(第一作者)
2.其他人员2年内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在2区发表论文3 篇;
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在1区发表论文1 篇;
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三)。
第四章 相关权益
第十六条:实验室固定人员根据“第十三条”的考核业绩积分分享实验室的免费面积,并据此适当补贴每年在实验室“分析测试基础平台”的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实验室固定人员候选人根据取得业绩获得“实验室专项经费”的配套资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实验室固定人员名单在每年3月1日前对外公布。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校人事处和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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