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山东智库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肖凡发布时间:2019-05-24浏览次数:139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打造高端科技创新智库,凝聚智库高端人才智力优势,助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按照《关于加快智库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组发〔201563号)有关要求,省科协面向智库高端人才、相关专家开展山东智库创新项目研究工作,现对项目选题指南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和物质条件。

2.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一般由省智库高端人才担任,由项目负责人工作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资金接收单位,根据项目研究需要,也可由团队其他组成人员工作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和资金接收单位。

3.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组织申报项目的,需由省智库高端人才牵头承担项目研究。

科技处谨按:省科协前后发布了两次省智库高端人才名单,具体名单参见附件1和附件2,我校有三位专家入选。申报山东智库创新项目,团队中必须有一位省智库高端人才,既可以是项目负责人,也可以是团队成员。每位省智库高端人才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特别优秀的智库创新项目也可联系省科协,由上级帮助协调其他单位的省智库高端人才参与项目研究。

4.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承担项目。

5.承担中国科协、省科协课题任务未完成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不得申请承担本年度项目。

二、项目受理单位

由省科协调宣部具体负责。

三、项目管理

1.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以决策咨询报告(5000字以内)的形式提供项目成果,以及调查问卷等辅助性研究资料。项目成果由省科协统一管理和协调使用,并通过《院士专家建议直通车》向省领导及省有关部门单位提炼报送。

2.项目评审工作由省科协组织实施。项目评审采取量化赋分方式,综合项目成果批示情况、成果转化情况和专家评审情况,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视项目成果情况进行后续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省科协提交后续研究成果。

3.项目成果通过省科协审核的视为结项,省科协向承担单位提供结项证明,并将研究资料整理归档。

4.项目研究人员要坚持原创性原则,尊崇学术道德,杜绝抄袭,呈报建议须未从其他渠道呈报过省领导及省有关部门单位。

四、资金拨付

1.项目评审结果经省科协研究同意后进行公布,通过后奖补方式向项目承担单位拨付扶持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正规财务票据(发票或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2.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应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编制预算;项目负责人是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使用资金。

五、其他事项

1.进度安排:5-8月,项目承担单位围绕项目选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形成决策咨询报告,适时提交省科协;9月上旬进行项目申报,9月中旬开展项目评审,9月下旬对优秀项目成果进行后奖补;11月开展项目结项工作。

2.项目研究方向原则上根据《2019年度山东智库创新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确定。如需另行确定,应当从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军民融合、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协调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八大战略布局确定。

六、材料收取

1. 815日前报送决策咨询报告(5000字以内,可附调查问卷等辅助性研究资料,封面标明申报者信息)一式2份;

2.汇总表1份(院部盖章,相关领导签字);

3.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4. 9月上旬进行项目申报,需要填报申请书等表格,请等候省科协后续通知;

5.所有材料以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山东省科协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美想 闫冬

  话:0531-82073277 82073101

通信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杆南东街8号南楼602

邮政编码:250001   箱:skxdxbgy@shandong.cn

 

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伟

电  话:86983266

邮  箱:cuiwei@upc.edu.cn

 

附件

1.关于公布智库高端人才名单的通知

2.第二批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入库专家公告

3.2019年度山东智库创新项目选题指南

4.省科协原申报通知

5.汇总表

科技处文科建设办公室

2019523


      附件打包下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