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重点科研平台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发布者:刘飞发布时间:2020-04-20浏览次数:569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0年度重点科研平台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为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充分发挥实验室国内外合作、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领重大原创基础理论和技术突破的作用,特此公布2020年度中国石油大学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平台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基金支持与重点实验室目前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课题,并鼓励与新能源、新材料等方向的交叉研究,重点关注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的耦合利用过程。力争在我国石油资源快速向化工转型、多能源融合接替等关键领域基础研究和原型新技术方面取得突破,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国家能源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一、重点资助方向

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属于资助范围,2020年度重点资助研究方向如下:

() 重质油化学

1. 重质油组成化学与结构解析

2. 重质油转化化学

3. 分子炼油基础和石油分子管理

4. 重质油成因、成藏化学

5. 油田化学

()能源转化新材料及催化剂

1. 油气催化转化反应动力学和催化机理

2. 油气转化催化材料/催化剂设计与制备

        3. 生物质高效催化转化

4. 氢能的制取、存储与利用

5. 能源高效存储与转化利用新材料

6. 新能源与传统能源耦合利用过程

()重质油转化利用工艺与工程

1. 重质油高效转化、清洁利用、三废处理新工艺

2. 炼化一体化新方法、新工艺、新过程

3. 重质油及油品复杂体系分离工程

4. 石油加工过程强化与装备

5. 重质油高值化利用与高端化学品制备

6. 石化过程多相流动与反应工程

二、课题申请

1.实验室诚邀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学者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申请课题,实验室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采取自由申请、实验室初审、学术委员会终审的程序遴选课题;

2.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

2)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可靠的时间保证和基本的研究条件;

3. 2020年度,实验室拟根据研究方向设立15-20项课题。课题类别分为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发课题(开发课题)和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开放课题);

1)开发课题面向校内青年教师,资助额10-15万元/项;

2)开放课题面向校外和化学工程学院院外的校内青年教师,资助额5-8万元/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申报;

4. 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本年度课题执行期为2020.01.01-2021.12.31

5. 实行限额申报,申请人不能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在研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同时申请其他类型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后出生);

6.申请者按规定格式填写课题申请书;

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guoning@upc.edu.cn,电子邮件主题请命名为“2020年度重点科研平台基金申请”。电子邮件发送截止日期为20200430日;

2)待接到课题批准通知书后,再提交纸质申请书和任务书一式3份(原件,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

7.实验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宁

E-mailguoning@upc.edu.cn

电话:0532-8698176217660980101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学院/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266580

三、课题管理

1.获得资助的课题需在执行期间的中期向本实验室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在结束后三个月内向本实验室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并进行课题验收汇报;

2.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需提前3个月向本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并得到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3.课题在执行期间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经费资助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并标注专项号(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开发课题成果需要同时标注“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发基金资助” (Supported bythe Development Fund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Heavy Oil Processing”)。

开放课题成果需同时标注“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Opening Fund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Heavy Oil Processing”)。

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可。

4.开发课题和校内开放课题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266580”或“State Key Laboratory of Heavy Oil Processing,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Shandong, 266580”。未按要求署名的成果不予认可。

5.结题须满足如下要求:

开发课题: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2篇以上,其中SCI大类二区以上论文至少1篇;申请发明专利2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

开放课题(校内申请):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大类二区以上论文2篇,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

开放课题(校外申请):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大类二区以上论文2篇;

6.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课题,如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课题升级至国家级项目、获批省部级以上人才等,可以考虑申请课题延续,本实验室优先给予资助;

7.申请者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或停拨经费。

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平台基金专项课题  申请书.doc

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平台基金专项课题  计划任务书.doc